发布时间:2025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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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香港2025-26年度财政预算案,利得税方面最核心的措施是一次性百分百宽减2024/25课税年度的最后评税,每宗个案上限1,500港元。该措施的法例已于2025年5月9日刊宪生效

核心措施与细节解读
一、实施范围
宽减2024/25课税年度利得税的最后评税。
不适用于2024/25年度的暂缴税,纳税人仍需按时缴付暂缴税。
二、宽减幅度
宽减并非无限额,具体受惠金额见下方“宽减上限”。
三、宽减上限
每宗个案以 1,500港元为上限。
1. “每宗个案”以每个业务计算:如果一个纳税人经营多个独资或合伙业务,或公司拥有多家附属公司,每个符合条件的业务/公司均可分别享有1,500港元的宽减上限。
2. 与个人税务宽减不冲突:如果纳税人同时需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,两项税款均可分别获得宽减。
四、申请方式
无需特别申请。税务局会在评税时自动处理宽减。
纳税人只需如常填报2024/25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。已发出的税单,税局会安排重新评税。
注意事项
1.区分“最后评税”与“暂缴税”是关键:这项宽减不抵消你已收到的2024/25年度暂缴税税单。你仍须先按时缴清暂缴税,待评出最终应缴税款(即最后评税)后,宽减才会生效。多缴的暂缴税将用于抵扣下年度的税款或退还。
2.这是一次性措施,并非税率调整:本次宽减是一次性的纾困措施,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。香港利得税的两级制税率(法团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8.25%,其后利润税率16.5%)并未改变。
3.物业税无直接宽减:此措施不直接适用于物业税。不过,如果有租金收入并符合资格,纳税人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,将租金收入与其他收入合并计算,从而享受到税务宽减。